红枣辐照杀虫法
发布时间:2020-04-06 00:59
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枣辐照杀虫的工艺和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包装红枣及枣脯的辐照杀虫。其他枣类及其加工制品也可参照使用。本标准不适用于红枣的防霉、杀菌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 58535-1980 红枣 GB/T 18524-2001 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 3.1 红枣 dried jujubes 充分成熟的鲜枣经晾干、晒干或烤干而成。果皮红至紫红色。 3.2 最低有效剂量 minimum effective dose 为达到辐照目的所需工艺剂量下限值。本标准中指达到红枣杀虫目的的最低剂量。 3.3 最高耐受剂量 maximum tolerance dose 不影响被辐照产品质量的工艺剂量上限值。本标准中指不影响红枣食用品质和功能特性的最高剂量。 4 辐照前要求 4.1 产品 红枣质量应达到GB/T 5835规定的等级规格二等以上,精选的产品中不允许存在仓贮害虫的蛹和成虫。精选后应立即包装,以免再感染害虫。 4.2 包装 应使用食品级、耐辐照、保护性的包装材料。外包装使用瓦楞纸箱并用胶带密封。 4.3 辐照时期 辐照应在精选、包装后立即进行,以防幼虫和卵发育为蛹和成虫。 5 辐照 5.1 辐照装置和管理 按GB/T 18524规定执行。 5.2 工艺剂量 杀灭害虫卵和幼虫的最低有效剂量为0.3kGy,最高耐受剂量为1.0kGy。用于红枣辐照杀虫的工艺剂量应设定在0.3~1.0kGy。 6 辐照后贮运 产品库必须无虫源。在运输和装卸时应防止内外包装的破损以避免害虫的再侵入。 7 辐照后产品质量 按本标准要求操作,辐照后无活虫,卵和幼虫辐照后l~3周内全部死亡。辐照后红枣的品质和功能特性同未辐照产品。 8 标识 按GB/T 18524—2001中第8章执行。 9 重复照射 根据GB/T 18524—2001中第7章的规定,可进行重复照射,但累积剂量不应超过1.0kGy,以免影响产品的食用品质和功能特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