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江区大力发展猕猴桃产业
发布时间:2020-01-21 10:35
为实现2005年建成优质猕猴桃基地1.2万亩,2006年达到2万亩,2007年达到3万亩以上的目标,黔江区将采取以下措施: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,业主开发的原则,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区内外从事鲜果生产、销售和加工的业主或企业在该区发展猕猴桃产业并成为龙头企业。凡在该区发展猕猴桃产业的龙头企业,除享受现有的优惠政策外,可根据猕猴桃生产技术要求,按每300亩猕猴桃配备1名技术员的标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,区政府给其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前3年每名每年补贴1500元。 二是大力扶持猕猴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。从2005年起,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猕猴桃产业发展,通过农业项目配套扶持猕猴桃基地建设,加大猕猴桃产业基础设施建设,在猕猴桃产业规划区内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、国土整治项目等,改造中低产田土,建设蓄水池,修建耕作路,配套沼气池,发展养殖,确保猕猴桃发展规划区内基本实现果路、果池、果沼配套,为生产无公害果品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。 三是对规划区内新发展优质猕猴桃基地所需的种苗资金,按照农民自筹30%、区政府补贴70%的办法解决;农民(业主、企业)用于猕猴桃搭架所需的资金,由农民(业主、企业)向金融部门借贷解决,区财政按核实的贷款额度对其按协商贷款利率进行全额贴息两年半;鼓励业主、大户、机关干部承包发展猕猴桃产业,在规划区内承租农民土地,建设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,且承租期在10年以上、面积在100亩以上的,按示范园区建设规划,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由区政府给予一定补贴;在承租期内,允许用承租开发的产业对外招商引资进行联合开发;对在规划区内承租农民的土地,种植猕猴桃3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,由区政府按每亩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。 四是扶持猕猴桃专业合作社。按照“基地+专业合作社+农户”方式组建,与农户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生产经营服务合同,种植规模在300亩以上的猕猴桃专业合作社,区政府按每亩50元的标准奖励给猕猴桃专业合作社作启动资金。 五是加大科技推广力度。引进大型的科研院、所或专家来该区联合建立猕猴桃试验、示范基地,研究开发猕猴桃生产技术,协助龙头企业完成猕猴桃GAP基地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,制定完善猕猴桃生产技术标准,提升科技水平。 六是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成立猕猴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,制定猕猴桃产业发展规划和考核办法,对基地街道镇乡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。 (来源:重庆市政府网)